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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治州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推进自治州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县市知识产权工作。 (四)统筹协调指导自治州知识产权工作;负责自治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行使专利行政执法职能,指导、监督、检查县市专利执法工作,受理县市知识产权行政复议申请。 (六)负责自治州专利实施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州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指导县市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七)负责自治州各类专利专项资金的管理。 (八)扶持、指导和监管自治州专利服务中介机构。 (九)组织和开展自治州群众性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学术交流活动。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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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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