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自治州第二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推进我州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自主创新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进程步伐加快,科学技术特别是战略高技术正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力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了我国知识产权建设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提出了专项任务和战略措施。《纲要》是指导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这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实施知识产权试点,是提高巴州综合竞争力,推动巴州经济、社会、科技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州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试点的基点。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重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创新能力,推进自主创造,保障巴州经济的跨跃式发展。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促进专利申请由注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鼓励企业注册商标、创建品牌,有效提升我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为巴州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试点目的
筛选一批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试点,重点联系,重点支持,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同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通过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带动全州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推进自治州知识产权事业不断深入发展。
三、试点内容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
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的主管领导,设立工作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做到组织机构和人员都落实到位。
(二)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建立和不断完善内部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创造性地建立符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奖惩制度、知识产权工作考核等办法,探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与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研发等工作有机联为一体的管理方法。
(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单位领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进行专利、商标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单位领导层的知识产权意识。组织领导、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各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工作骨干,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造就一支精干高效、懂技术、懂知识产权业务的队伍。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工作,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对本单位所有、适宜申请专利的新技术、新产品,要尽快提出专利申请。其中,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要及时向有关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对己获得授权的专利技术,认真做好跟踪监控工作,发现被侵权,要积极主动维权。对有市场竞争潜力的专利,要防止因未履行相关义务致使专利失效等现象发生。注重商标注册工作,加强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一批优势名牌企业和产品。
(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在科研立项、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时,进行国内外相关专利文献检索,以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和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在新技术、新产品引进和许可贸易、合作时,要注意对专利法律状态的检索,以规避专利技术纠纷和侵权行为的发生。通过检索专利文献,了解国内外本行业、本技术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为制定、调整经营发展战略提供服务。注重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主打产品及计划开发的新产品要及时注册商标,避免被他人抢注造成损失或引起纠纷。
(六)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
重点抓好具有自主专利权、市场前景好、产品附加值高的专利技术项目的实施,促其上规模、增效益、产业化。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专利技术,增强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技术合作、交流。根据市场需求,强化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积极转化实施。
(七)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实施
在充分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运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可运用空间。根据单位实际,加大对相关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和WTO相关规则的研究力度。试点单位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资、立项、引进、合资、合作、营销、专利申请和维权等决策前,要充分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合理的建议,把对专利制度的运用融入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研发、销售的全过程之中。
全面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实施。企业专利战略的最主要目的是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利用最少的代价去寻求最大的市场利益。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让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直接服务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开展企业专利战略时,要牢牢把握有利于本单位的市场开发、市场垄断的原则,要加强对专利信息的分析和运用。
(八)搞好专利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专利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试点企事业单位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事业单位改制、合资合作中,要依法做好涉及专利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企事业单位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办理。
三、试点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与确定
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拥有自主专利权、商标权,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创新和研发能力,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代表性。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州直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州知识产权局、州经贸委申报;县市企事业单位须经县市知识产权局、经贸委(局)审核、推荐,报州知识产权局、州经贸委确定。
四、对试点企事业单位的扶持办法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自治州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作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全州知识产权大协调、大协作综合管理格局。加强县市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完善州、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力争未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县尽快成立知识产权局,为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知识产权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宣传普及。认真落实《自治州知识产权千人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三)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
鼓励和引导试点单位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对试点单位中拥有自主专利权、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技术项目,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有关项目计划,加快技术转化,把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产业优势。对一些科技含量高、有发展潜力的专利技术给予专利申请资助,鼓励试点单位更好运用、管理和保护自主创新技术。
(四)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服务
在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规章制度,建立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具体工作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为试点单位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服务行动,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给予帮助。
(五)组织特色产业知识产权调研
组织对巴州特色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进行调研,帮助企业发展、产业发展提出思路和对策。
(六)加强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搭建我州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立专利信息服务网络系统。推动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指导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延伸服务,深入企业,面向企业专业领域发展态势,开展主导项目的专利检索与分析服务工作。
(七)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自治州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地大势强、富饶秀美、平安和谐”的奋斗目标,加强自治州知识产权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八)严格对试点工作检查考核
州知识产权局、州经贸委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州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考核评价表》,定期不定期按要求对试点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五、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自治州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在州知识产权局、州经贸委的统筹指导下进行。
2009年5月启动调研、筛选、申报工作,6月确定试点名单,7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各县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办公室)应于2009年6 月15日以前将所推荐的试点单位名单报州知识产权局。被推荐作为试点的企事业单位应认真填写《自治州第二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申报表》。
试点工作为期三年。在试点工作期间,州知识产权局、州经贸委将在专利信息收集利用、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培训、知识产权工作政策指导、专利战略研究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及时帮助试点单位总结经验,组织一定范围内的试点工作交流会,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县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办公室)、经贸委(局)要在州知识产权局、州经贸委的统一指导下,直接参与、指导所在地区的试点企事业单位的试点工作。